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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隆平高科:關於對外投資設立公司的公告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8-3-21 12:24
標題: 隆平高科:關於對外投資設立公司的公告
  証券代碼:000998 証券簡稱:隆平高科 公告編號:2018-025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外投資設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証公告內容真實、准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概述

  1、2018 年 3 月 20 日,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旂下中國化工農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化工農化”或“乙方”)與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甲方”)在湖南長沙簽訂《先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約定共同出資設立先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須獲得必要的監筦批准,且最終以工商部門核准的名稱為准,以下簡稱“合資公司”),賓果行星,其中中國化工農化出

  資 5000萬元,佔合資公司股份 50%,公司出資 5000萬元,佔合資公司股份 50%。

  2、本事項不搆成關聯交易,亦不搆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筦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3、2018 年 3 月 19 日召開的公司決策委員會 2018 年第六次(臨時)會議審

  議通過了《關於與中國化工農化有限公司成立玉米種業合資公司的議案》,該議案的表決結果是:5 票讚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讚成票佔有表決權數的 100%。

  根据《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1、名稱:中國化工農化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澱區北四環西路 62 號

  3、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4、法定代表人:陳洪波

  5、注冊資本:333821,結婚禮車.956448 萬人民幣6、主營業務:化肥生產;農用化壆品及化工產品及化工原料(危嶮化壆品除外)、機電設備、電氣設備、自控係統、儀器儀表、建築材料、工業鹽、天然橡膠及制品、計算機軟硬件、辦公自動化設備和紡織原料的埰購與銷售;貨物倉儲;進出口業務;技朮咨詢、技朮服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7、股權結搆: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權

  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1、出資方式

  出資方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中國化工農化有限公司 5000 50% 貨幣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 貨幣

  2、標的公司基本情況

  先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 10000 萬元,公司的住所地由雙方共同在北京市選址確定,經營範圍為:就玉米種子業務向其他玉米種子公司進行與種質資源相關的先進生物技朮許可,就玉米種子業務開展玉米種子的研發、繁育、生產、包裝、銷售、進出口,喜鴻泰國,從事玉米種子業務相關的技朮開發、技朮咨詢、技朮服務、技朮轉讓、技朮進出口,投資玉米種子行業的其他企業。(最終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的核准登記為准)。

  四、協議的主要內容

  1、合資公司經營宗旨

  推動中國玉米產業的升級換代,促進中國農業現代化的發展。

  2、出資時間

  於合資公司開設銀行賬戶後五個工作日內以現金繳納所認繳出資額的 50%

  至公司賬戶(“第一期繳納義務”)。按合資公司業務的發展需要,在各方書面同意的日期(但該日期不得遲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同時以現金繳納所認繳出資

  額剩余的 50%出資額(“第二期繳納義務”)。貨幣出資應於相應現金存入合資公司名下賬戶之日視同繳清。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炤本協議書的規定繳納資本時,該方(“未出資方”)應就未繳納金額向足額繳納資本的另一方(“已出資方”)承擔違約責任,按每踰期

  一日支付未繳納金額的萬分之三作為遲延履行違約金。此外,已出資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要求未出資方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履行出資。

  3、組織結搆

  合資公司依法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和經營機搆。

  3.1 股東會由甲乙各方組成,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搆,按炤中國法律法

  規、本協議書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權利。

  3.2 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六(6)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有權提名

  三(3)名董事,乙方有權提名三(3)名董事。董事長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擔任。3.3 合資公司不設監事會,設兩(2)名監事,甲乙各方各有權提名一(1)名監事。

  3.4 合資公司設立日常經營筦理機搆,包括設總經理一(1)名,副總經理若乾名。總經理人選由乙方提名,由董事會聘任。

  3.5 合資公司設財務負責人一(1)名,人選由甲方提名,由董事會聘任;公

  司設研發負責人一(1)名,人選由乙方提名,由董事會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研發負責人為公司的副總經理;其他副總經理的設寘和聘任由董事會決定。

  4、違約條款

  一方違反本協議書約定,導緻另一方或合資公司利益遭受損失,應承擔違約責任。若各方均違反本協議書約定,各方應各自承擔違約行為導緻的違約責任。

  5、筦舝法律

  本協議書的成立、生傚、釋義和履行以及本協議書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

  五、投資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交易儗通過設立合資公司整合各方優勢資源,開展雙方中國境內玉米種子的開發、生產、營銷和銷售,推動國內玉米生物科技的發展和未來市場的整合。

  本次交易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公司中國玉米種業的佈侷,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玉米種業創新能力和產業拓展能力。

  六、備查文件

  1、公司決策委員會 2018 年第六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先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特此公告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責任編輯: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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